為了便于以仲裁的方式,公正快速地解決漁業爭議,促進漁業生產持續穩定發展,2003年1月,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成立了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漁業爭議解決中心,并陸續在浙江、山東、福建等地的沿海地方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
立案時應提交哪些材料?
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只能受理海事海商案件么?
如何起草仲裁條款
海事仲裁可否對財產或證據進行保全?如何申請采取保全措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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